解读70年产权的意义
商品房是70年产权,70年过后房子属于我们自己的。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1、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2、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3、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4、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二、房子70年后的处理方法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也有规定:
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通过总结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该归谁
1、首先大家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的产权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这一块儿。你买了合法的房子,房子的产权是你的,也就是这个房子是你的,但是房子下面的土地却不是你的,这是国家的。
2、其次所谓的房屋产权时间也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在盖房子的时候需要向拍地,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才能盖房子。而盖的房子的产权有50年的商用房和70年的民用房,这其实都是一样的,就是土地使用时间长短罢了。
3、这里需要大家明白的是土地的使用时间是按照建设用地拿地的那一天起,而不是你购房的时间起。所以越往后你的可使用的土地时间越短。这个是非常重要的点。
4、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现在在物权法上面还没有明确的说明。但是一般来说,房子肯定是你的,等到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以后,大家可以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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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品房是70年的,这个70年是指土地年限,70年到了那个房子也是买受人的,就算房子塌了砖头都是买受人的,只是土地年限到期后会有有关部分来评估土地上的建筑物是否能继续使用如果能继续使用的话产权人只需要出些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土地年限如下: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产权,即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但是,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公民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使用期会自动续期,但是要补缴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