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按月将应发的失业保险金划入指定银行,由银行按月发放。
二、领取失业金的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扩展资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某些地方还有规定,不给职工买失业保险单位领导是要受罚:单位如不按规定参保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赔偿失业人员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倍。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不超过1000元分别进行处罚,并按照每有1名受侵害劳动者对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杨有年处长介绍说,失业保险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单位不给职工买失业保险,职工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办法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要接受处罚的规定,在全国尚属首次
法律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以下几条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所以若是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或者是和单位协商离职,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被用人企业辞退的失业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就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算。
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规定的并且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也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由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则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扩展资料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这里的按月发放有两个含义:一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指每月的应发数额;二是失业保险金每月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