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已二十年,我一直跟母亲生活,父亲离婚后就结婚生有一个女儿,请问假如父百年后有房产继承权吗?

2024-12-01 00:58:56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要看离婚时法院的宣判结果,以及父亲有无遗嘱指定其房产的继承人。
  如果将你判给了父亲抚养,且父亲没有遗嘱或者扶养协议指定其房产继承人,那么你跟同父异母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如果判给了母亲,且父亲并没有遗嘱指定你为继承人,则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房产证没有名字就没有财产。有了继承权你继承什么。

回答3:

可以从里面收到18岁的扶养费,应该没有继承权

回答4:

没有

回答5:

回答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