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理想组织体系是指由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韦伯提出的。韦伯认为,任何组织都必须以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人类社会存在三种为社会所接受的权力:传统权力;超凡权力;法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