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
第一、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适用《物权法》第92条的规定,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等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具体法律条文附后。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关于不动产相邻权的赔偿,在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法律文件的内容太多太长,您可以自己通过百度的搜索引擎查询。
第三、关于赔偿的数额,我认为可以有两个依据:一是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二是恢复原状需要的费用。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您住二楼主水管爆,一楼要赔偿,一是您应当给予赔偿;二是关于赔偿的数额,既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可以根据恢复原状需要的费用。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