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在的公司3年了没签定劳动合同,我要辞职,有补偿吗?

2024-10-29 16: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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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劳动者是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劳动者是以自身原因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回答2:

没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不过只能从2008年2月份开始支付。没签合同单位如何给缴的保险呢?

回答3:

通过同城快递告知公司在你的宽限期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支付你法定的双倍工资或者与你协商双倍工资支付的办法。宽限期届满公司拒绝履行义务的,则视为公司拒签合同并同意个人可以直接就双倍工资提请仲裁。

回答4:

可以是可以,你要付出待价.至少也要通过打官司了吧.

回答5: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