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问答

2024-11-20 01:51: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新的规律、新的特点。从我县的情况看,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比较平稳,这与我们在毫不放松地抓惩治的同时注重抓预防工作有很大关系。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对领导干部勤打招呼、常敲警钟,使我们的干部绷紧了廉洁自律这根弦,收到了防患于未然的效果;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研究制定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行为,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围绕加强权力的监督,狠抓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政务,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等等。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严重腐败案件还时有发生,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

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防范腐败体系,既包含了从严治标、惩防并举的措施,又涵盖了注重预防、着力治本的内容;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既体现了党的意志,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深得党心、民心。其中,教育是基础,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制度是保证,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监督是关键,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建立这个体系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教育,真正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就是为了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就是为了强化监督,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就是为了能够积极主动地从源头上铲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有效地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对于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扎实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本人认为应坚持做到“五变五不变”。

一、坚持注重预防的主线不变,预防的重点要变
有效防止腐败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注重预防既是《实施纲要》的主线,又是《实施纲要》的灵魂,既是工作的方向,又是工作的手段。一方面要坚持注重预防不动摇。我们无论是抓党风廉政建设,还是开展反腐败工作,都要把“标本兼治、注重预防”这根主线,贯彻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环节。既不能偏移,更不能脱离,始终坚持主线不动摇,贯彻主线不走样,体现主线不变形。特别要在思想上要树立注重预防的观念,工作中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方针,行动上要增强注重预防的本领,努力在提高预防能力、水平及质量上下功夫、见实效。另一方面,注重预防的重点要变。就是要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实、做细、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对预防领域、部位、时机、对象、重点等要根据变化着的现实情况及时调整方向,重新锁定目标,科学配置力量,关口随机前移。尤其要杜绝和防止事前不知道,事发吓一跳,后事发牢骚的现象发生。真正做到万事防为先,凡事预为主,要防得住、防得严、防得全、防得好。当前预防的重心要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事中、事后预防向事前预防转变,由教育预防向制度预防转变,由思想预防向行为预防转变,由个别预防向集体预防转变。

二、坚持三者并重的体系不变,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教育、制度、监督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比较严峻,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解决这些问题,仅靠单一的措施和手段难于奏效。《实施纲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充分吸收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同时又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牵住了能够真正发挥整体作用的“牛鼻子”。一方面要坚持三者并重。事实证明,教育要取得经常性的效果,不仅取决于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制度、监督作保障,而制度有效实施,不仅要求制度本身具有合理性、科学性,还需要经常性的监督和有效的思想教育来推动。同样,监督工作要取得实效,不仅取决于监督的权威性,还需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因此,在实践中要把教育、制度、监督三者融为一体,切实做到教育倡廉、制度保廉、监督管廉三管齐下。教育倡廉,即要将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措施常抓不懈。首先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两个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其次,要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当前要重点学好“三部条例两部纲要”,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筑牢法制防线;第三,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用先进典型来激励人,用反面典型来警醒人。同时,要把廉政教育走进家庭,走进社会,筑牢家庭廉政防线,形成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良好氛围。制度保廉,即要将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性措施常抓不懈,以制度建设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围绕反腐倡廉工作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筑牢制度防线,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监督管廉,即要将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关键性措施常抓不懈。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加强自我监督,搞好自律,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抓好“他律”。特别是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各级班子监督,加强对权力行使部门的监督,加强对财政支配权、人事调配权、工程发包权、项目审批权等的监督,进一步筑牢监督防线,切实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决策失误。

另一方面,治理腐败的手段要变。就是要做到“五个结合”。重点整治与普遍教育相结合,重点纠风与立章建制相结合,重点惩处与源头治腐相结合,重点工程与重点监督相结合,重点人员与重大经费相结合。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作办案机制,要加强与公、检、法、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优势互补,运用各种办案手段,提高办案效能,形成办案合力;要创新办案思路,拓宽办案渠道;要提高对腐败分子的依法惩治力度,对现行法律涉及行贿者和受贿者的经济处罚要作更明确的规定,大幅度提高双方经济成本和代价,使贿者不敢行,贪者不敢收;要注重查案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应。在此基础上,还要突出一个“早”字,即早进入角色,早进入情况,早进入阵地,早主动出击,克服只靠群众举报、涉案人坦白,公、检、法移交和上级交办等被动应付状态,反腐败斗争要打进攻仗。要注重一个“全”字:监督要全方位、情况要全清楚、方向要全把握、治理要全彻底、人员要全出动、程序要全到位,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

三、坚持依法办案的观念不变,查办案件的作风要变
依法办案是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执纪的必然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毕,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准则。当前在办案工作中,在严格遵守这二十四字方针同时,要切实转变办案工作作风。一是政治作风要坚定。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时刻不忘纪检责任,时刻不忘办案纪律,时刻不忘办案方针。二是工作上要深入。要大举调研之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不怕难、不信邪,肯吃苦,敢碰硬,善较真。要开门受举报,出门勤摸底,上门深调查。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掌握线索,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在比较中识真伪,克服想当然,凭经验办案的现象。要在深、实、细、准、严上下功夫。深:就是查办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深入调查,切忌走马观花。实:要务实、要真实、实干、实事求是,防止“虚情假意”。细:工作要细,要细心如发,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疑点,杜绝马虎了事。准:切入点要准,定性要准,做到分毫不差。严:严格按程序办案,严守组织纪律,严禁徇私情、办私案、人情案。三是生活上要艰苦。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不搞特殊化,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炼自己、成熟自己,检验自己。四是学习上要勤奋。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学习尤为重要。政治坚定和业务的熟练,来源于勤奋的学习,既要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在政治上当明白人,在纪律上当把关人。又要学习业务,成为纪检工作行家里手。要解决“学的多消化吸收少”的问题,自觉把勤奋学习与善于思考、全面消化吸收有机地结合起来。要转变“以干好工作代理学习,工作繁忙躲避学习,时间太紧不参加学习”的不良风气,坚持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学习,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学干中提高素质,增长本领。

四、坚持领导体制不变,考评考核的方式要变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制。当前少数领导干部对实行责任制还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这严重影响着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因此,要用《实施纲要》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四个观念”。一是第一位的政治责任观念。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各级党委的重要工作、政治任务。只有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方向。对各级党委来讲,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直接关系党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关系到本地本部门的稳定和发展。二是一把手负总责,挑大梁、唱主角观念。落实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要亲自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解决,对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阻力要亲自出面协调。三是谁分管、谁具体抓好的观念。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着力增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指导自己分管的部门和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四是党政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的观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的多样性、复杂性、艰苦性和长期性,决定着我们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党政必须齐抓共管,部门要各司其责和共同协调。检查考核是保证责任制落实的关键措施。当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败工作上,普遍存在着检查考核不严、办法不多、考核不细、力度不大、质量不高的问题,一些重经济指标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改变。为此,一要着力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和坚持形势分析、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定期报告、适时通报、定期考核、严格奖惩等制度,以制度来保证责任制落实。二要以改进考核方法提高落实质量。要注重“四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业务工作考核结合起来,保证“一岗双责”的真正落实;与领导班子的考核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与年度工作总结结合起来,把责任制贯穿到各项任务中去;与群众评议测评结合起来,使群众受教育,班子领导受监督。要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对个别履行职责不到位、单位分工不明确,导致发生违纪问题的,可视情采取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办法进行组织处理或责任追究。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特别是管理人、财、物等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上的人员,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现腐败问题“内部消化”和不廉洁行为“私下了结”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政治保证的作用不变,服务大局的能力要变
《实施纲要》特别注重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市场经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是双重的,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积极的一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寓于改革和发展的全部领域,渗透到各个环节,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一是政治保证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要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要规范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保证党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要坚决严厉惩治腐败,保证优化政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服务大局的本领要变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当前,一方面,要强化中心意识,要正确处理反腐败与改革发展的关系。自觉做到,一切工作要着眼发展、围绕发展、服务发展,用发展眼光去审视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开放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系,既不能把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也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把握不住“第一要务”,而忽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要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协助党委提高“五种能力”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大局抓党风廉政建设,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发展的本领;二是要增强贴近第一要务维护经济秩序,排除障碍谋发展的本领。三是要增强履行监督职能,优化环境求发展的本领。四要增强依法办案,严惩腐败保发展的本领。五要增强发掘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推动发展的本领。

回答2:

第一,维护党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第二,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第三,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等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第四,要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回答3:

一建立反腐败社会开展十大廉洁人物评定从官员到百姓都要廉洁自爱并重奖廉洁人物二建立反腐败制度规范官员财产申报机关审计和合理财产来源途径

回答4:

第一权力分解,建立起制衡的权力结构。
第二,政务立法,政府以法行政,
第三,平等监督。广大民众积极参政议政,监督政府以法行政。

回答5:

民主选举,多党共和,三权分立,财产公示,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