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年四岁,舅夺母志”中的“夺”应该解释为?

2024-11-11 03: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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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年四岁,舅夺母志”中的“夺”应该解释为“强行改变,逼迫”的意思。

出处:三国两晋时期文学家李密写给晋武帝的奏章《陈情表》。

原文:臣密言:“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悯臣

孤弱,躬亲抚养。”

释义:臣子李密陈言:“我因命运不好,很早就遭遇到了不幸,刚出生六个月,我慈爱的父亲就不

幸去世了。经过了四年,舅父逼母亲改嫁。我的祖母刘氏,怜悯我从小丧父,便亲自对我加以抚

养。”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李密原是蜀汉后主刘禅的郎官。三国魏元帝景元四年,司马昭灭蜀,李密沦为亡国之臣。泰始三

年,朝廷采取怀柔政策,极力笼络蜀汉旧臣,征召李密为太子洗马。

李密时年44岁,以晋朝“以孝治天下”为口实,以祖母供养无主为由,上《陈情表》以明志,要求

暂缓赴任,上表恳辞。

晋武帝承继汉代以来以孝治天下的策略,实行孝道,以显示自己清正廉明,同时也用孝来维持君臣

关系,维持社会的安定秩序。正因为如此,李密屡被征召。李密则向晋武帝上此表“辞不就职”。

作者介绍:

李密(224—287年),本名李虔,字令伯,犍为武阳人。西晋初年大臣。幼年丧父,由祖母抚养成

人。孝敬甚笃,名扬乡里。师事学者谯周,博览五经,尤精于《左传》。

初仕蜀汉,拜为尚书郎。蜀汉灭亡后,参见晋武帝,召为太子冼马,以祖母年老多病、无人供养。

呈递《陈情表》,竭力推辞。历任温县令、汉中太守,坐事免官。太康八年,卒于家中。著有《述

理论》十篇,不传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陈情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密 (西晋初年官员)

回答2:

原文:臣密言:臣以险衅,夙遭闵凶。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行年四岁,舅夺母志。祖母刘,愍臣孤弱,躬亲抚养。 译文:在下李密禀告皇上:我命运坎坷,幼年时就遇上了忧患凶丧之事。六个月时,父亲死了;长到四岁,舅舅逼迫母亲变节再嫁志。

夺:逼迫,强迫

回答3:

改变
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一个意思

回答4:

强迫,强行更改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