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山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其具有所有权的尚未利用的宜林地划给农民进行植树造林的林业生产用,并且规定在自留山上种植的树木,归农民个人所有,允许继承。群众在自留山上栽植林木,抚育改造和发展林副业产品有自主权,其林木和其他林副产品可以自用,也可以出售。责任山是群众根据承包合同经营集体山林的一种形式,其经营方向、种植计划、垦殖方法和产品处理,都受合同制约,要向集体交纳一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