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内容
1.机制会计档案。包括从会计电算化系统打印输出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纸介质档案,也包括应当依法保存的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等其他类档案。
2.机读会计档案。包括以计算机硬盘、软盘等磁性介质或光盘等其他介质存储的、只能以电子数据状态保存的会计数据,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与计算公式)等数据和会计数据库。
3.计算机系统档案。包括计算机硬件系统型号、存储空间和外部设备类型及其增减变化;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网络操作系统型号;会计电算化软件系统名称、版本号,与之配套的安装光盘、磁盘、用户服务卡以及用户手册等全套文档资料。
电算化会计档案主要包括存储在电脑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及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电脑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则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数据。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电脑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会计档案。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务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除了打印出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外,还须保留电算化帐套备份.
不管使用什么财务软件,会计档案都必须是纸质的,这是相关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