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也可以申请装饰装修一体化二级资质,此资质无业绩要求。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标准如下: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