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让我改名怎么办?

2024-10-31 17:23: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他说超过14周就不能改了
说我可能有犯罪过要证明我没犯罪过”:
(1)他说的不正确:公民享有姓名权,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管是法律法规和
公安部

户籍
政策,都没有“超过14周就不能改了”的规定。倒是《
户口
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超过18周岁可以不用
监护人
、自己申请变更姓名的权利】。请看:《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

户口登记机关
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公民更改姓名也与是否有犯罪记录无关:即使曾经犯罪,只要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还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就享有变更姓名的权利。
2、“还要学校改毕业证名字
还有我要改的那个名字以前要有用过
医保什么的等等”:这些说法倒是不违法,只是对你的善意提示:确实在你改名字后有很多麻烦,一是学校的毕业证、医保卡、工资卡、
银行卡
等很多都要同时更改、不改你就无法再使用;二是你更改后的名字如果与他人同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对
警察
的这两个说法你应该考虑、而不是反感。
3、“怎么办啊?”:
(1)如果你要求更改的名字真的有重名:建议你听警察的再换一个没有重名的,这样对你有利、而不是对警察有利
(2)继续申请更改你的姓名,如果他们仍然拒绝:你一是可以找
公安
的领导反映,二是可以找公安所属的政府或是上一级公安提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
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公安履行
行政职责
、为你办理改名手续:你会胜诉的,现实中已有成功的案例了。
补充:
1、你以前是否用过那名字无关紧要:你用过没用过都可改为那名字。但如果是现在有很
多人
正在用那名字你才应考虑考虑。
2、既然和那户籍员说不通:你让他给你拿也法律依据,拿不也依据、还拒绝给你改名:别再和他磨叽,你就直接去找
公安局
内主管户籍的
局长
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告公安局,肯定赢!

回答2:

改名字的事情确实要慎重,特别是成年人。
改了,会相当麻烦,所有证件都要证明,银行卡,各种证件票据,和原名字有关的,包括房子这些都要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回答3:

国家户籍机关不是儿戏!!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女,1991年1月某24出生,现年17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200元的呀)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
(不用担心的,因为新户口本上有"曾用名"一栏的,你以前使用过的名字上面有记载的,你更名期间的一切资料户籍部门是要存档保管的,放心好了,不会给以后带来任何麻烦的,因为我给朋友和自己的两个孩子都改过名字的!!!)

回答4:

去法院起诉喽。公安当然不能随便同意啦。对你来说改个名字,公安就要做很多事情了。都去改名的话,公安就不要干别的事了。

回答5:

广东胡律师:

一般不是以下理由,派出所不会批正常: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