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沭阳县人民政府-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转学注意事项: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2、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出“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3、复读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或原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名,两地只能选其一。一经确定,要及早与有关区县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参加该区县体检、体育考试和招生文化课考试。
在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有规定,转学还是很难的,,最起码你要转的学校有人,校长同意接收你,当地教育局有人,否则你的学籍是不好转的,其实只要你有目标,肯下苦功,踏踏实实的好好学习,业余时间抓好自学,把有限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无论在哪上初中,考上一所大学还是没问题的,哪的学校清华大学毕业的老师几乎没有,是吧!但哪所高中也有考上清华大学的,这说明一个道理,自学是相当重要的,学校不是主要的。前三十年学习受点苦,后三十年就要享福哦!愿你明白,最后,祝你学习进步,考上一所理想的大学 ,就怕你要转的学校不接收你。)顺便说一句,管的严一点对你今后一生都是有益的,就像部队当兵一样,管你严是为了你成才,你要正确对待哦?
1、电话联系转入学校教务处,登记转学意向。学校同意接收后出具接收联系函,以及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表
2、持函回原校盖章,学校同意转出后在转学证明表上盖章,并将学籍转出
3、到区、市教育局盖章。审核通过后手续基本完成
4、将盖章完备的证明表带回转入学校。由学校将学籍转入。
转学手续是这样规定的:
1、接收学校开接收证明
2、转出校看接收证明,提供转学表格,家长填写,学校盖章,拿回转入校
3、转入学校,验证表格,并盖章
4、转入学校教育局盖章
5、转出学校教育局盖章,并留下一份
6、交回原学校主任一份
7、带走一份,交回转入校(如果转入校教育局也要,你应该准备4份表格)
备注:有的地方,转学证明可以复印,或者通过邮箱传递。
现在社会行情也需要了解一下,有些时候走动关系着一块花费也是很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