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我们不难发现,吉登斯的“自我认同”理论通过尝试揭示现代社会中个体与社会变迁之间存在着的既相生又相克的复杂关系,而重构西方传统的“自我认同”理论。吉登斯之现代情境中的“自我认同”,一方面是新条件下追求自我成就感的表现,它代表着个体超越制度制约的努力;另一方面又不过是现代性制度反思性的延展而已。个体对生活的有意识计划创造了自我实现和自我把握的方案,但与此同时也为原本外在于个体的现代性创造提供了力量延伸的空间。现代性,由于现代社会中制度解释具有高度的外延性,因此个体对生命历程的规划越自觉,则现代的控制力就会越大。其结果是,个体的经验会逐步被“存封”起来,变得与事件和情境越来越疏远,从而丧失生命历程的道德性。于是,我们不难发现,吉登斯发现了在“现代性”情境下西方人之追求“自我认同”的“现代性”陷入了“悖论”。在个人主义主宰的西方社会,个体的“自我认同”的终极性意义的不可能性,个体何以会在“彼此关联性”的“共生”世界里、充满着仁爱的“道德”心性精神、生活世界里,得到终极性的认同。
吉登斯的“自我认同” 理论的致思方式,实现了在“后现代”的视野下对“现代性”的“自我认同”的新的探索和深度的反思。他竭力探索从个体性走向关系性的自我认同之路,超越了那种基于孤立静止的“个体”自身去寻求自我认同的途径。
今天,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之频繁、密切已达到空前的程度,不同文化之间的整合在所难免。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面对种种共同的危机,全人类需要创造出一种融合各文化而成的共同价值系统。中华文化历来重视国家群体、血缘家族、家庭关系,侧重于自我在社会、群体中的“名分”和自我存在在“心性”世界中的自我提升和自我超越,关注自我存在之间的关联性与彼此认同,以“ 无我”之我为自我存在和万有存在作为最高的人生境界。而西方现代文化里,素来以重视个人的独立性、尊重隐私、主张自我的生命权、财产权和道德、人格的责任伦理为绝对优先性。显然,以群体主义和个体主义为代表的中西方两种文化的极端,都不适合人类对于未来的价值系统的重建。在未来的共同价值系统的建构中,中华文化可以做出重大贡献就在于,它有宝贵、丰富的价值资源,只是有待于我们在未来世界文化的融合与创新过程中,挖掘出这种价值资源。不同的自我认同理论之间的殊途同归,一方面表明了,西方个体主义文化之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能力的增强;另一方面也为我们致力于中西方“自我认同”理论与思想的对话,讨论如何建立世界人类共同的价值系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缘,我们当无比珍惜这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