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标准工资(录用转正)和试用工资有个比例,试用工资一般为录用工资的80%,据此你自己推算一下工资标准。
你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
1、按能力加工资,这没错。问题是对员工能力的评价,有非常正规、复杂和公平的考核系统来保证,这个完善的系统只会是大型或跨国企业才拥有,这种小公司实际上是直接主管说了算。
2、有可以是试用期工资基础上,转正后再加上所谓有绩效工资部分。这也是很多小规模企业采用的土办法。但即使如此,招聘的时候也讲明绩效工资是多少(比如:1000块,考核80分,就发800块),不讲就是藏有猫腻。
3、一位人事经理居然不清楚各部门的考核要求和标准,说明这家公司在管理上各部门分权而立,缺乏管理统筹能力,说白了这不是你要的平台,也不是你的菜。
如果你暂时没有其他工作机会,死马当活马医先将就着做一段时间,总不能老靠爹妈养着。但最后的机会是你试用期满时,部分经理怎么和你说这个事。要是那时候感觉还不满意,直接闪人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