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时,按次计算;如果该所得具有连续性,则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费用,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
扩展资料:
工资标准
一、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3500元,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一)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3500-“三险一金”
以3500元作为起征点取代过去2000元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已施行。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扣除标准实施细则表明,除13500元之外,税前扣除的项目还包括三大类。
一是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是单位给予的5种补助费用,即个人取得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书报费和洗理费;
三是退休职工的工资和两院院士津贴等特殊津贴。
其中的书报费和洗理费等几种补贴,一定要在北京市财政规定的费用标准之内才能免税,如果单位超额发放、超出的部分一样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税
1、佣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时,按次计算;如果该所得具有连续性,则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2、应纳税额的计算: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费用,一次所得在4000元以上的,扣除20%的费用。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扩展资料:
交税意义
国家的经济基础,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的,国家为灾区重建拨的款单靠人民捐款和外援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国家的三峡水利工程,为半个中国供电。铁路也是个人开办不起来的。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但税收同样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交税
付给境外企业佣金主要涉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而,对于贵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佣金,因为该境外企业属于为属于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所以应属于上述应征营业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业应作为代扣代缴该行为营业税的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境外公司在境内设有常设机构: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境内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企业在境内未设常设机构:如果该境外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则对于其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所得应按劳务发生地确定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确实在境外,则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仅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也无需为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营业税及营业税附加。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因此,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佣金时需要代扣营业税,税率是5%。同时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营业税的附加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城建税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附征率为2%。
你好,第一种情况,支付给你公司的佣金,整体税负在20-40%左右。要缴纳以下税种: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税率是佣金额度的3%。一般纳税人(一般年营业额大于500万以上的公司)6%;
附加税:附加税是你缴纳增值税的10-12%左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一样);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利润*25%,利润是你扣除所有成本(依法取得的能被税务局认可的成本发票,收据不算哦)后的金额。(利润小于100万的企业所得税=利润*5%;利润大于100万小于300万的企业所得税=利润*10%;利润大于300万的企业所得税=利润*25%);
个税:分红个税=分红拿到手的钱*25%。
第二种情况,支付给你个人的佣金,整体税负在20%以上。其中:
增值税:增值税=居间额度*3%
附加税:附加税是你缴纳增值税的10-12%左右;
个税:佣金额度小于2万的,个税=佣金额度*20%-速算扣除数; 佣金额度超过2万的,个税=佣金额度*30%-速算扣除数,佣金额度超过5万的,个税=佣金额度*40%-速算扣除数。
第三种情况,找我们公司做了纳税筹划的,总体税负4%左右。WX添加 wh-8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