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关押在看守所我可以领取他的随身物品吗?

2024-11-13 2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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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看守所人犯的物品可按规定由家属领回。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条 对人犯的财物要指定专人妥为保管,存放专用库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财物如有损坏、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易保存的物品,应当交由人犯家属领回或者由办案机关酌情处置。
第五十四条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你可以请一个律师进去会见,让他写一个委托书带出来。

回答2:

可以啊,只要他同意当然

回答3:

可以的,公安局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