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满12年的,退出现役后,按转业办理手续,回到户籍所在地区后,由当地政府负责安置工作。不满12年的,不负责安置。你说退伍后分配工作吗?答案是有的分配,有的不分配。就看你当多少年兵了。现在这个年代,不要把当兵作为就业的跳板,那个时代已经OVER了。
分配工作需要看情况: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伍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的,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包括:
(1)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2)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
如今退伍一般情况下都不分配工作,但发给自谋职业安置费。
分配,12年已经达到分配工作的要求了,当地民政局会负责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