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是不可以的,一般买第三套房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不接受办理家庭第三套房屋按揭贷款。但是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公积金提取类型有:
1、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相关申请,按照申请时填写的约定时间,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2、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3、销户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套房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有很多限制条件: 1、有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者,限制贷款。 2、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购房。 3、贷款人缴纳当地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并且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日起向前推算,连续缴纳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三套房是否能用公积金取决于前两套房是否使用贷款,如果前两套房均是贷款买房,那第三套房只能使用商业贷款,否则可以使用公积金。
按照北京的政策,公积金认房认贷,只能两次以内,第三次是不可以公积金贷款的。
你要知道,在我们国家,没有中介办不了的事,他们是万能的,你花钱他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