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给发工资,我一个人找劳动局有用吗

2024-11-16 05:04:0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如果公司不给发工资,一个人找劳动局有用,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扩展资料

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仲裁法

回答2:

  公司不给发工资可以找劳动局。
  员工获取正常的劳动回报(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公司不给员工发工资触犯了我国的《劳动法》,员工可以依法到当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相关阅读:员工可以在一下情况出现的时候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1、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报酬的;
  3、安排了加班但是没有支付员工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合同未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费用的。

回答3:

是有用的,劳动局可以帮助解决工资问题。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4:

没有用哦,必须得要几个人去找,还要证据充足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