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50下岗失业人员提前退休是真的吗?

2024-11-02 0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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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目前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不能提前退休。

回答2: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回答3:

没有这样的规定

回答4: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意见
90年代末期以来,国企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就是“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
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党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省市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曾经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或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或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