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在“原材料”科目核算。
以下分录仅供参考,请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会计处理。
1、收到来料时,不编制会计分录,只对“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中对应的材料明细账进行数额登记。
2、领取“来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产品时,对“来料”领取的处理同上,对领取其他材料则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货记“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时,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收取加工费等,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1.哈!有钱挣的。这个东东,是这样计算的。1.机床磨损2.消耗包括(刀头.道具.冷却液.电)3.工人的计时工资,抛出这样,才是你所挣到的钱,明白了吧?
2.一种方法,就是看,你们所要加工的,工件是否是对方紧俏的工件。也就是,如模具,对方可以,用于大批量生产,创造出产值的,工件。要加就可以高或者是只有你们那里可以,加工到,对方所要工件的精度,你们也可以要价高。一般这类,工件的价钱,不用计算,可以这样说要个几十万的都有。有的还要高得多。这个就要看这个问题了。就是你们那里,要有个在这类问题上,明白的人做主了。大致就是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