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场所分设两地,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两处工作场所;但应以劳动者居住地为准,去另一个生产场所工作,企业应当支付路费、住宿费、差旅费等。
不合法,劳动合同地址只是针对合同双方工作的单位,分厂显然不在一个地方,若在所有分公司都成立,那不是管得太宽赔得太多拉
首先,单纯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由于法律并无禁止两个工作地址,因此只要能够在现实中履行的话,劳动合同中的该条款还是合法和有效的;即使该条款无效,一般不影响整份合同的效力。
至于整一份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和有效,那就要看双方主体、法定主要条款等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