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市[2015]154号文件已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 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三)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三)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