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的类型及条件有什么

2024-11-19 0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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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需要了解你所提交专利申请类型的具体法律要求。根据要求,提交包含所有所需内容的初步申请以确立申请日,并且附带正确的费用。

2、通过 USPTO 的电子申请系统(Electronic Filing System,EFS-Web),可在线提交实用专利申请、临时申请和其他各类信件。

3、在签署申请之前,确保你阅读了书面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一旦将其递交给 USPTO,你将不能在你的申请中添加任何新内容。

如果申请不完整,将收到来自 USPTO 的官方信件,告知其中的不足,即所谓的审查意见书(Office Action)。将被给予一个有限的时间段来完善申请内容(可能需要缴费)。如果在时间限制内问题未被更正,申请将被退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如果此时已缴纳了申请费,除了在收费表中列出的处理费,其余申请费可被退回。

如果审查员判定你的申请满足条件且符合要求,你将收到授权通知书(Notice of Allowance)。

USPTO 收到领证费及公开费后,实用和重新授权(reissue)专利将在大约 4 周之内被授权。申请将被分配专利号和专利授权日期,USPTO 在收到领证费后还会寄出领证通知书(Issue Notification)。

专利授权书将在专利授权日被寄出,内容包括对现有技术的所有引用、发明人的姓名、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仅列举几项)。它被包在漂亮的封面中,封面上还有金色印章和红丝带。

订制证明文件 —— 订制带有 USPTO 丝带、印章以及被授权颁发专利证书的官员签名的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在美国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申请不通过,采取途经选择:

是继续申请,提出上诉,还是撤回申请。如果决定继续申请,那么可以提交继续申请书 (continuation application),分案申请书 (divisional application),或者继续审查请求 (Request for Continuing Examination (RCE))。此类途径的选择应与您公司的总体策略相吻合。因此,必需慎重处理这类申请。

将技术划分为多项发明一旦您确认要将技术申请专利,应确定如何将技术划分为一项或多项发明。虽然常被写成技术性文件,但专利申请书应当是含有技术信息的法律文件。每份专利申请书首先应集中、清晰和简要地描述该项发明。这样的描述可以避免在确定权利要求定义时可能出现的模棱两可。

回答2:

美国专利包括三种不同的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与植物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核发下列三种专利证书:美国专利申请的类型1、发明专利(Utilitypatent):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专利。2、外观设计(patentfordesign):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专利。3、植物专利(Patentforplant):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专利,但不包括由块茎繁殖的植物或在非栽培状态下发现的植物。4、临时申请(ProvisionalApplication):只提交说明书及附图,一年内必须转成正式专利申请,或者以此临时申请为优先权提出新的正式申请。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由于临时申请案的专利期限将会从临时申请案的申请日起算20年,所以大部分的申请人都不太会选择直接将临时申请案转为一般申请案。注意:美国没有发明新型专利保护类型。

回答3:

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
年。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十四年。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3.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
所需资料
(1)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2)临时申请案:
1、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小个体申报书
(3)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第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4)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1] 。
申请资助
向美国申请专利资助费用比较高,但中国很多政府部门对此有补贴、资助、甚至奖励。例如,如果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获得国家财政部的补贴,而如果通过其它途径向美国申请专利,通常也可以获得从省到区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
官费减免
1、自然人;2、公司员工人数在500人以下的,此概念包括其具有控股关系或持有表决权股数超过50%的公司的相关人数;3、学术或研究性非盈利组织,例如:大学以及高校等,但是排除与政府相关单位;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官费减免50%。
申请特点
编辑
1、发明专利技术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不认为丧失新颖性。
2、临时专利申请案(获得优先权)
美国专利局允许申请人提出书面专利说明书,即可获得专利申请日,临时申请将不会受到实质审查,如果专利申请人在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没有将临时申请案转为正式申请案,临时申请案将被视为放弃,并公开,申请人允许将“专利申请中(Patent
Pending)”用于临时申请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适用于临时申请案。
3、连续申请案(技术方案不变,保护范围修改)
就原申请案为基础母案,在不修改发明实质内容的原则下,修改专利保护范围而提出的申请案,通常应在最后核驳审定后,而原申请案未被放弃之前,通过修改专利权利要求书,而不修改专利说明书的情况下,争取专利的核准,并保留原案的申请日。
4、部分申请案(类似于国内的部分优先权规定)
当原申请需要加入新的实质性内容,应以原申请案为基础,在原申请案未放弃之前,可以申请部分连续案,与原案相同的部分,申请日与原案相同,新加入的部分,为新的连续案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