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中情况不能用医保报销。
因为,异地就诊需在当地(市)医院开转诊证明,然后到当地社保处审批备案,然后去异地医院看病全费结账,回当地社保处报销。 1.附异地医保(出市)报销,流程如下: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a、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b、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c、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d、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e、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f、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你直接到外地医院住院,你要全费;如本地医院治不了转诊,然后到你当地医保处审批备案,再到外地医院住院,全费交钱后回当地医保审批报销就可以了。
3.最终解释权请咨询当地社保处。
这种情况不能用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本人在户籍地医院开具转院证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一些地区通过手机就可以办理备案,微信小程序搜索异地就医备案,之后点击 快速备案 ,如实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也可在柜台办理,部分地区不支持网上备案,就需要去社保局填表办理,不管通过哪种方式备案,都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确认备案是否成功。确认备案成功后,就医时带好社保卡即可就医。就医人员需要选择选择一家就诊医院应优先选择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开了转诊证明,到异地就诊没有备案,已结算出院,没报销,已过半月,还能报销吗?求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