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劳动法没有规定转成正式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如果你保留有证据(例如工资条等)可以说明你在该单位工作10年,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对你10年的社保进行补缴,而且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10年可以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过我认为你出了追点社保回来,没有什么了,你和公司搞翻了,你也待不下去了
一。现在你什么都不用管,只要收集能证明你在这家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据。工资条。加班记录。工作证等等。
二,我建议你不要辞职。因劳动法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可以签定无固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是连续在这事业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有了工作保障。
三。假如。你要辞职,你可以申请该事来单位为你支付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十年的社会金。但前提是你必须证明你是该事业单位的员工。并且有证据表示你是工作了连续十年。
四。至于你所说的转为正式编制。劳动合同法。与及劳动法中并没有规定。
没有转成正式编制的规定
聘用制怎么回没合同?您这样的话,可是对自己没有什么保障啊。
说得不好听点,单位不承认你在这里干过,你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