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由于亲子鉴定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申请人提出亲子鉴定,另一方不同意的磨型,人民法院不能强制另一方当事人作亲子鉴定。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依照证据规则进行推理,对基本事实的证明责任贯彻准主张准举证原则。对于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的确认,应由申请人首先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在对方当事人拒绝作亲子鉴瞎哪猜定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止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的,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推定亲子缓族关系成立。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许乃义为您解答:
亲子鉴定涉及的是身份关系,法律上是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亏羡的,所以如果一方拒绝亲子鉴定,法院也不能强迫对方去做。
因此如果一方不同鉴定,亲子鉴定将无法进行。 虽银空姿然锋绝法院不能强迫做亲子鉴定,在缺失亲子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法院是否能依据其他证据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在司法实践中,当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时,法院可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亲子关系的认定。
你好,如果一方拒做,法院可以根据现有证据推定的亲子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