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你。
贷款的偿还方式及过程属于债权,房产证是否加名属于物权,债权与物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据此,我把你的问题整理为:婚前个人签订购房协议,婚后取得房产证。取得房产后,是否可以加名?答案是:可以加名。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有权利按个人意愿合法处分自己的财产。我国物权采用登记公示制度,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你自己愿意将自己的房子加上另一个人的名字,且加名字的过程和原因均不违反我国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所以你加名字的行为完全合法可行。婚后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加名,在实践操作中也是很平常的事情,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完全可以办理。
至于贷款的偿还方式问题,在婚前则属于是你个人债务,若婚后这套房供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居住或出租租金供你们夫妻共同受益,那很可能在发生纠纷时被债主认为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个人债务可以由个人偿还,共同债务则须要共同偿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跟你有同样疑问的人,更多的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这个如果自己出钱了加名字天经地义的
我觉得不用加她的名字才对吧?
因为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啊?
你们如果感情好,加上也可以。
问题是就算加上了房子也没有她的份,你还加她干嘛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写与不写问题不大,进行正式产权登记时,可以加你的老婆为房产共有人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