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规定父亲欠款儿子还的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2024-11-03 03: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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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儿子有继承父亲的遗产,那就是需要偿还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夫妻双方的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共同承担的,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父债子还”是中国传统,但现在没有法律这么规定,所以父债子可还可不还。
  1,我国《民法》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
  2,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跟随当事人的生命的产生而产生,当事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就是说,人死债灭。一个人死亡,他的一切权利都从此终结,他的义务也从此终结,包括欠人家的债务也跟随生命的终结而消亡;
  3,对于是否还信用社的贷款问题,要分清楚这笔债到底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债务还是你们家庭的债务。如果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那么你们不承担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你父亲有财产,就由你父亲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不过特别说明: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就是说,债务仍然属于你父亲本人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现实中有很多子女帮助父母偿还了债务,这个问题让许多朋友不解。其实他们弄错了,那不是父母个人债务。这类要说明的是,如果债务属于家庭开支所用,那么它当定性为家庭债务。对于家庭债务,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负有连带偿还义务,所以家庭债务还是要还的。

回答3:

您好,

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父债不用子还,但是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那么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是要承担父亲的债务的。也就是说,假设你父亲欠债10万元,儿子继承了20万元,那么其中10万元要拿来还钱的。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在父亲仍在世的情况下儿子不用还,父亲死了儿子如果继承了遗产,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还,超出遗产部分就不用归还。当然如果遗产当然不用还。

总的来说,不可能用你的钱还,放心吧

回答5:

如果不属于共同债务,且无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发生遗产继承,不必代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