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有支持旧城改造的项目资金,目前更准确的说法是支持棚户区改造(包括以前所称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企业老工业区漏旧房改造、危旧房改造等)。
2、棚户区改造获得银行融资支持有前提:一是纳入所在城市的棚改年度计划;二是棚改拆迁方案获得居民95%以上的支持(现在不允许强制拆除,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司法拆除且时间周期长);三是改造方案(含拆迁、可研、成本、规划初步方案等内容)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获得银行融资,一般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和房投等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同样需要担保。
基本原则
1、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要突出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兼顾经济效益,提高改造区片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和推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开发企业参与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
3、政策推动、群众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政府提供相关优惠政策,充分调动改造区片内群众的积极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改造。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改造区片项目规划、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等,依法实行公示、听证、招投标、公证和担保制度。
5、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按照规划,有计划、分批分期、逐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应本着“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思路进行。
6、与文明社区创建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要同文明社区创建相结合,使改造后的小区成为文明社区。
7、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能,由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区内的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1、银行有支持旧城改造的项目资金,目前更准确的说法是支持棚户区改造(包括以前所称的: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企业老工业区漏旧房改造、危旧房改造等)。
2、棚户区改造获得银行融资支持有前提:一是纳入所在城市的棚改年度计划;二是棚改拆迁方案获得居民95%以上的支持(现在不允许强制拆除,只能在小范围内进行司法拆除且时间周期长);三是改造方案(含拆迁、可研、成本、规划初步方案等内容)获得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获得银行融资,一般是由地方政府通过城投和房投等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同样需要担保。
可以向银行贷款,具体要结合本身来审核。
企业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私营业主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具有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的优势。同时,厚泽担保与合作银行执行更加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建立特色服务通道,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简化的审批流程,使每一位私营企业主满意。
申请条件
年龄60周岁(含)以下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房产作抵押担保;
信用良好,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用途
企业经营贷款仅限于借款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不得用于证券、期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
企业经营贷款抵押物需为个人(含第三人)或企业名下的住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
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10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或适当上浮。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按月付息,分期还本或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采用按月还本付息方式。
贷款流程
① 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
② 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
③ 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④ 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⑤ 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个人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
房屋产权证(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还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经营实体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