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一样的,学生可以自行选择目的地,但乘坐区间的起点必须是学校所在地。
根据铁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颁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学校应在学生证中乘车栏目内如实填写学生乘车区间,证内乘车区间不填写或不具有乘车优惠条件的无效。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在乘车区间栏内。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扩展资料:
火车学生优惠卡的使用和管理
1、学校发放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就读的学校有实施学历教育资格;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贴于学生证内空白部位,无空白处的贴在插入封皮页的任何一面,封皮遮挡无碍(封皮与内页分开的不能贴于封皮),但一经粘贴将不能揭下重贴。
3、优惠卡由学校学生证管理部门用配套仪器写入乘车次数,使用至学生毕业;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次数4次。以后学生注册时由学校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4次增输(有关输入方法见随卡仪器说明)。
4、学生持贴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车站售票处通过识别仪器售票并划减购票次数;站、车用识别仪器读取学生证所贴优惠卡内容查验车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
乘车区间只能填写学校至家庭所在地。若回家途中需经过中转站,火车站售票会售出联程票;若家庭所在地没有火车,火车站售票会售出就近地火车站;若学生的父母不在同一地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地填写为家庭地址及乘车区间;若学生入校后变换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应及时修改家庭地址及乘车区间。修改乘车区间的,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一、根据《客规》第二十条规定,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
二、根据《细则》第十七条第5款规定,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按照上述规定,一般来说,学生所购车票乘车区间应与学生证记载相一致。但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
看你学校要求严不严咯,原则上不可以,不过父母若在外地工作,有暂住证的,可以提供复印件给学校;或者研究生的话,有结婚的,那提供结婚证和爱人户口证明,简单很;不过到了博士,随便填,居然不查也呵呵(我说的是西安某学校)。本科比较严。。。另外,如今铁路部门和学校的联合似乎更严密了,可能因为钻空子的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