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反悔当初的协议,你可以不拿钱给他们。要是对方经济有困难坚持要,你可以以此夺回孩子抚养权。
不要拿,男方如果条件不好你也该拿一点必定孩子是你的,从法律上讲不要给,从情的方面讲应拿一点
协商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出现特别情况(如车祸、重病等)女方还是有义务的。否则他奶要钱女方可以说:家产还在那呢,缺钱花卖家产去呀
同情你的遭遇。然而,尽管你与前夫之间有关于你不出抚养费的约定,但是,由于你是孩子的母亲,这一点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发生改变,所以,如果孩子(通过其监护人)向你提出给付抚养费用的请求,法院还是会判决要你给的。
不应该 因为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的很明白了 当然 你毕竟是孩子的妈妈 就是给钱也是给孩子花 如果孩子小 就给买衣服等等 多去看看孩子 如果孩子大了 给钱也要给孩子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