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络诈骗”:《刑法》上没有网络诈骗的罪名,仍然属于诈骗罪,只是诈骗的手段是利用网络这个特殊工具而已。
2、你的情况:
(1)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根本没有和他“谈恋爱”的意思,只是以谈恋爱为借口在“骗”他为你买单、骗他为你“买电话.买机票.冲话费.零花钱”,就属于诈骗,因为金额是3万多,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和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他的损失)。
(2)但如果警察找不到以上证据、你是确实在和他谈恋爱:就不是诈骗,他给你买单的行为,只是自愿将财物赠与你: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的财产一旦转移了所有权归你,他就无权再撤销赠与、要回他赠与你的东西了。
3、“我这样构成犯罪了么?”:
(1)你是否构成犯罪,应由公安机关来侦查取证、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确定,在此之前,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无权说你是否构成犯罪。
(2)只要你是真心和他谈恋爱、并有和他交往:就很难认定你是诈骗,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根本就是以谈恋爱为借口向不同的人骗钱。
4、“他就说要去告我.说我是网络诈骗”:
(1)让他去告吧:他也只能是到公安举报你,并没有权利直接到法院“告”你诈骗的。
(2)收集好你和他之间交往的证据,比如QQ聊天记录、手机短信、你和他一起时的照片等,一旦他向公安报案,你可以用这些证明你是真的和他谈恋爱而不是诈骗。
(3)但是,即使最后能证明你是清白的,经过公安介入后,事情也可能会沸沸扬扬,可能会影响你的声誉,如果可能,建议你尽量和他协商解决,也可以请律师或请朋友帮你和他调解,能赔偿一部分钱解决的,最好是和平解决。
当然,如果他狮子大开口无法调解,也可以陪他走法律途径,只要是真正的谈恋爱,你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