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动车电池充电,尽量不要超过4小时,以免对电池造成伤害,甚至爆炸引发火灾等事故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全新的电池,而且使用配套的充电器,那么充电器会有过充保护装置,当电池充满后,便不会再给电池充电。这时,即便不拔下电源插头,电池也不会过充。
但是,如果没有使用配套的充电器,或者充电器有故障,或者电池已经老化,那么过充保护装置就可能失效。对电池造成伤害,甚至爆炸引发火灾等事故。
扩展资料:
特别提醒:四个方面防电动车发火
大家在购买和存放电动车的时候都要多加小心,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购买车辆时:要看品牌查装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2,使用车辆时:要勤检查常维护。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3,存放车辆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
4,车辆充电时:规范布线限时间: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径,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
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避免雨天行车。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给电动车充电 超过四小时易爆炸
人民网-消防提醒:避免夜间充电
正规的摩托车充电器,当电瓶充满电后会进入维持充电状态,只要电瓶正常就不会造成爆炸或其他危险,但如果充电器不正规或电流过大、电压过高,充电时间过长有可能会有危险性,另外在充电时注意不要在密闭狭小空间,且附近不要有明火或其他火源。
水电瓶,加液孔处在打开状态不会爆炸,但是可能会形成过度冲电,过冲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