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农村居民家庭户口是属于非农业户口。
农村户籍,又称农村户籍,是指在实施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和废除“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的地区,与城市户籍相对应的户籍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籍的分类,目前只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两种。后来,非农业户籍被称为城市或城市户籍。
农村户籍的定义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村委会登记现行户籍、依法承包农村责任领域、在2005年1月1日前缴纳农业税费、承担农村公益性服务、不享受社会保障。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
扩展资料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的最大亮点是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这就意味着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从“农业”和“非农业”来区分户籍的性质,由此衍生的蓝图户籍和其他户籍类型也将是古老的。
今后,我国每个公民的户籍都将登记为户籍,这反映了户籍制度在人口登记管理中的作用。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移民和城镇其他永久性居民的安置,使尚未在城镇定居的人逐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户口
居民家庭户口是户口的一种。户籍改革以后,公民户口性质(农村户口或者城镇户口)是需要到户籍部门才可以查询到的,因为现在统称为居民户口,是无法知道最原始的户口性质的。
这是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根据居民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仅以“家庭户”和“集体户”来区分,不再有“农民”、“市民”的区分。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称为家庭户口,所以家庭户口是对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取消后的新名称。我国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居民家庭户口不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了。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2014年7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的区别。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扩展资料:
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不在依旧户口本来进行划分,而是以户口本登记的居住地来划分。
从此中国再无“农”和“非农”的区别,户籍改革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但在转换称呼之外,更要加速推进“农”和“非农”背后附着的权利和福利的真正平等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民户口
农村居民指居住在农村的公民,他们的户口并不一定是农业或者非农业的。
现在的户口已经没有“农业、非农业”的区分了,有区分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以前的时候,村业户口的叫做村民;非农业户口的叫做小城镇人口。
现在全国统一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统一称为居民家庭户。
如果非要分辨的话,在位居城市的派出所里办理的户口就算是“城市户口”,在位居乡镇的派出所里办理的户口算是“农村户口”。但是从户口本封面是看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