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不是随便哪个车管所都可以办的。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
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车主如果需要办理临时牌照,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5.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6.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