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一定会理赔。驾驶证实习期驾驶牵引车,如果未牵引挂车可以正常理赔,如果牵引挂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保险公司理赔,属于商业险范围内的赔偿,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免赔情形只有三种: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无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还是车上人员险,均在责任免除内明确了以下条款: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二、如果有三年以上的老司机配同,那么保险公司是要理赔的,返之如果没有,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会理赔了。
实习期上高速处罚:
新手单独上高速将处罚200元
1.
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处200元罚款。
2.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样式的实习标志。实习期驾驶员驾车时没有 在车身后部粘贴、悬挂统一标志;不符合要求处 200元罚款。凭驾驶证到车管所领取实习标志。
3.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拓展资料:持有A1、A2、A3、B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只要有驾驶证,出险保险公司肯定会理赔,因为在票款里没有规定实习本的不予理赔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