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交接书上要有三方签字才有效力,接受你工作的人应该是总公司的派遣人员,分公司的帐务属于非独立核算,实际上都在总公司那边进行,所以这样的会计交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只需要把帐务移交给总公司就可以了,至于分公司以后的帐务可以请会计人员,也可不请。实质,你可以单方面解除你和这家公司的劳动关系。
流水帐问题不大,又不是正式的会计交接,实在不放心你可以用暗用录音的方式证明没有领导签字不是你的责任。
其实你犯了一个错误:招收代替你职位的人不应该由你招,经理完全可以不认账你与此人的所有交接,因为你肯定不可能有权任命一个人坐你的职位。建议你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法操作,要不然就只能跟经理沟通和等候了。
真是一个无赖上司,好象你同你的经理搞的关系也不太好.
分公司经理不签字,你可以找总公司的财务部门,因为它也属于你的直接领导部门.如果财务部门派人来负责交接的话也是可以的.
没办法 你只有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