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能同时注册吗

2024-11-02 08:40: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注册的。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扩展资料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回答2:

可以注册的。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3、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4、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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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十八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

第十九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

第二十条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www.gov.cn/bumenfuwu/2012-11/05/content_2600191.htm"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度百科--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回答3:

执业医师和执业药师属于不同的两个部门,执业医师是卫生局主管,执业药师是药监局主管,两个证并不冲突,可以一起注册。

回答4:

可以的,只要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考试(医师要一年内全部考过,药师可以补考一次),医师在卫生局注册,药师在药监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