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不是,你们企业本身不做食品的,只是做一下食品中间环节的分装工作,你们认为你们不属于《食品药品安全法》的对象。
这里要说两点,法律所限制的对象是具体的明确的,但是该对象绝对不是单一的,说白了只要你与法律限制对象有任何关联哪怕是间接的,都要收到法律的约束。所以,你们以自己单方面对法律的理解去解释肯定是不可取的。
当然,现实中行政执法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只要你们被抓住
那就肯定是灾难性的!
参照法条: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你们
亲,需要办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是在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首先到质监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再提交资料,省局安排生产企业现场实地核查,再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检验合格就会颁发证书。亲,你首先看你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允许分装才行,有的不允许分装的。
当然需要行政许可。
食品药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