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每人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2024-10-30 11: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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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宅基地每人是多少平米的问题,国家并没有进行统一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是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比如说,土地相对较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大一些,在一些土地稀缺,人口多的地方,每户可获得的宅基地面积就可能会少一些。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是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平方;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平方。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平方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2019年9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

回答2: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 出卖或出租住房的;三、农宅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

回答3:

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也就是说,在以前每户宅基地面积是不超过267平方米(四分地),如果现在申请宅基地一般每户不得超过16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