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需要三十日左右。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