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意思是暂不执行刑罚,在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六个月后就不再执行。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或者不属累犯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制度。
法律分析
简单地说,就是暂不执行刑罚。在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六个月后就不再执行拘役。拘役是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余监管场所执行,只要经过缓刑考验期并且在考验期没有发现漏罪、没有再犯新罪并且没有违规的情况下,就不会再执行拘役了。而缓刑的考验期是不用在监狱内执行的,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坐牢但是属于刑事犯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规定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对于一起案件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缓刑的,但是在缓刑期间必须要按照规定遵守纪法,在缓刑期间如果做了违法的事情,执法人员还是会维持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缓刑六个月就是指在这六个月期间,如果拘役对象没有再故意犯罪,没有违反相关的规定,这六个月过去之后就不再执行拘役,六个月之后再故意犯罪拘役也不执行。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是指判刑3个月的拘役,但不予关押,给予6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间,考验期限内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缓刑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拘役是主刑中的一种刑罚,是种短期刑的刑种,期限是1至6个月,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缓刑是刑罚的执行制度,不是刑罚的刑种,缓刑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如果在刑罚执行期内未犯新罪以及未发现漏罪,那么,在缓刑期限届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