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你们可以这样操作。由母公司向税务机关申请印制集团公司具名企业名称的发票,各子公司向母公司领取发票使用。手续是,母公司向税务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印制发票式样,经税务局批准后,向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刷公司订立承印合同。
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