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一、信念坚定是党政领导干部实现建设国家,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基本条件。
二、为民服务是党政领导干部践行党的宗旨,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经之路。
三、勤政务实是党政领导干部避免空谈误国,做到履职尽责实干兴邦的工作要求。
四、敢于担当是党政领导干部加强与时俱进,强化担当意识落实责任的精神要求。
五、清正廉洁是党政领导干部反对四风问题,带头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作风前提。
扩展资料:
好干部必须信念坚定:
选人用人首先要把好政治信念这个“总开关”,将之作为选拔任用、评价干部的基本标准。“疾风知劲草,坂荡识诚臣。”
领导干部的信念必须经得起检验,要保持矢志不渝的政治本色,时刻不忘信仰初心,不管在任何情形面对任何威胁和利诱都能坚守信念,决不背弃信仰,都能保持对党、国家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选人用人,就是要让信念坚定的干部有位,让信念不坚定的干部无位;要深化党性教育,注重增强领导干部信念,永葆干部队伍人民公仆的本色。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政领导干部的“五个必须”
有了规矩、懂了规矩,如何做到自觉遵守规矩?答案是,要做到“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要做到这些,就要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
二是必须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真正做为务实清廉;
三是必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决不允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发生;
四是必须做好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两道防线;
五是必须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