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个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比如甲方乙方是否是平等的,补充协议是否公平;开发商是否有着强加条款的地方,房屋质量的条款是否详细,如果发生违约赔偿规定又是怎么样的,是否有着空白条款,是否在交房同时给予不动产证以及其他的证件,物业公司是哪一家,治理小区环境的方式是如何的。
补充协议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协商之后签订的,虽说是商议之后签订,但毕竟购房者的经验还是比开发商少,一旦出现陷阱或者文字谜语,一不小心就陷入麻烦之中。所以无论是签合同还是签补充协议,最好带上专业人士,一同检验,保障合同协议的公平,保障自己的利益
既然是合同,除了约定产品本身的问题之外,当然还有对合同双方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对对方做出说明,并担负相关责任。合同自签订成立之日起,就具备法律效应,所以双方都会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结果与承担结果斟酌再三。一旦出现什么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关于这两大类证件,既是房屋质量的保障,又是购房者终身权益的保障,购房、签合同时,出示五证是开发商应当做的事,也是获取不动产证的前提。而明确不动产证的办理时间也是购房者能够迅速彻底实现自己权益,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因为五证不全导致房屋质量差从而维权的行为比比皆是,因为长久无法取得不动产证而无法安家落户的现象也是很多的。
以及物业怎么运行的,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签订购房合同时,以下六个方面是需要注意的: (1)合同有没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 投资者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所以买房时看到的是图纸。建成后,外墙是什么材料什么颜色,内墙是纸筋灰还是已刷好涂料等等,如果只凭发展商的口头一说,是难以成为买卖双方约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的。房屋建成后的面积与其图纸面积完全一样的情况,是不多见的。前者比后者大,需补钱还好说;后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没有约定,让发展商往回退钱就很麻烦了。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装修标准,很可能购房者接收入住时收到的只是一个空壳子。 (2)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 一般来说,凡出售公寓小区或别墅小区的住房,发展商都许诺有若干配套设施,如健身俱乐部、网球场院、游泳池等等。如果楼盘出售情况不好,这些配套设施往往会遥遥无期。但合同中如果没有对此种情况规定有效的制约条款,购房者也只能无可奈何了。 (3)合同有没有规定发展商延期交房的具体罚则 楼房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的困难,如资金、材料、施工等,从而延误交工的日期。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条例,不仅可能打乱购房者的计划,而且侵犯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购房者有权获得经济上的补偿。这类条款应当是购买期房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4)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方米数、使用面积平方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5)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方面的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每平方米多少元钱。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的各种款项、税费,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的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6)在合同中,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