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前夫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通过法律手段,父亲死后,母亲应该是抚养人。
您好,这个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如果父亲过世前孩子已经成年了,那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没有成年,那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就作为其法定的第一监护人,肯定要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
父亲死了,只有母亲有监护权。可以与母亲商量,由其母亲委托人代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