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结婚一年,我们性格不合我起诉离婚,男方问我要彩礼钱和首饰,请问这个钱我要返还吗?

2024-11-27 12:46:4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女方有权不返还彩礼。

回答2:

有结婚证吗?男方有没有因为给你家彩礼举债?

回答3:

不还,因为这一年里你把自已的所有给了他,彩礼当赔偿你了

回答4: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法律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5:

我觉得这个钱你应该还。因为这是你不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