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经:经书,指儒家经典著作;史:史书,即正史;子:先秦百家著作,宗教;集:文集,即诗词汇编。
1、四部简介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课车龋饩偷於怂牟糠掷嗟幕 6畛渌唷督凼槟俊犯莸笔惫偶氖导是榭觯肥楦娜胍也浚邮楦娜氡浚庋⑹贰⒆印⒓牟糠掷嘁崖跃叱巍�
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隋朝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是沿用四部分类。
除了上述四分法、六分法外,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九分以至十二分的,但都不占主导地位,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当然,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历代都有所变动,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2、四部的具体分类
2.1经部
经部收录儒家“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十三经: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经典。分别是《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尔雅》、《孝经》、《孟子》。[2]
十三经注疏:注和疏的并称。注,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注、疏内容关乎经籍中文字正假、语词意义、音读正讹、语法修辞,以及名物、典制、史实等。
经学史及小学类:经学史即经学历史,小学类分训诂、字书、韵书。西汉时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以后又称“小学”为字学。读书必先识字,掌握字形、字音、字义,学会使用。
2.2史部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正史: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不久,又将《清史稿》合编其中,合称《二十六史》。
编年: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
纪事本末:史书体裁之一。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
别杂史等:别史,图书四部分类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杂史,旧时区别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的一种史书体载。或记一时见闻,或记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记,但均带有历史掌故性质。
史评:评论史事或史书的著作。如王夫之《读通鉴论》、《宋论》是评论史事方面的专著;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则多载对史书的评论。
诏令奏议:诏令,文体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总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策令、玺书、教、谕等。奏议,文体名。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类文字的统称,包括表、奏、疏、议、上书、封事等。
传记:亦单称传。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史钞: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书籍。《宋史·艺文志》始有“史钞”一门。有专抄一史者,如《汉书钞》、《晋书钞》之类;有合抄众史者,如《正史削繁》、《新旧唐书合钞》之类。此类史书,博取约存,对读者有一定的方便。
载记: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以别于本纪和列传。
时令:图书分类目录名。 宋 以前有关时令的书籍,都入子部农家,但诸书所载,上自国家典制,下至民间风俗,不仅仅限于农事,故《中兴馆阁书目》,另列时令一类。 清 代修《四库全书》,沿用 宋 人旧例,仍立时令一目。
地理:地志县志,记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等文字。
职官:历代官制。如《唐六典》、《周官》。
政书:政书,是记录典章制度的书籍,政书之名源于明代钱溥的《秘图书目》。政书可分成两大类,一为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书”;另一种是记述单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断代式政书”,后世史书多以“志”来记述各朝典章制度。
目录:目录分类学的著述。
2.3子部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等14大类,其中天文算法类又分推步、算书2属,术数类又分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7属,艺术类又分书画、琴谱、篆刻、杂技4属,谱录类又分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3属,杂家类又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6属,小说家类又分杂事、异闻、琐语3属;
儒家:崇奉孔子学说的重要学派。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常关系。
道家: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主张顺应自然,无为而治。後亦指崇尚黄帝、老庄之说者。
释家:释家即佛教。
法家: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兵家:古时对军事家或用兵者的通称。亦指研究军事的学派。
农家:战国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派别。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
杂家: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敍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
术数:术数,谓以种种方术,观察自然界可注意的现象,来推测人的气数和命运。也称“数术”。
医家:即医学。
艺术:泛指六艺以及术数方技等各种技术技能。
书画:书法图画
谱录:记载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等的表册
类书:辑录经、史、子、集各类著作,所收内容相当广泛,几乎无所不包。综合性的大型类书,就是古代的百科全书。类书起源于三国时代,有魏文帝曹丕命儒臣所编成的《皇览》。
蒙学:学童启蒙书籍。
2.4集部
集部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5个大类,其中词曲类又分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5属。除了章回小说、戏剧著作之外,以上门类基本上包括了社会上流布的各种图书。就著者而言,包括妇女,僧人、道家、宦官、军人、帝王、外国人等在内的各类人物的著作。
注:以上分类依照 清《四库全书》。
总集:指汇集许多人的作品而成的诗文集。
别集:相对总集而言。即收录个人诗文的集子。
楚辞:为骚体类文章。
词:由五言诗、七言诗或民间歌谣发展而成,起于唐代,盛于宋代。原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诗体,句的长短随歌调而改变,因此又叫长短句。有小令和慢词两种,一般分上下两阕。
诗文评:收录文学理论和批评方面的书籍。
曲:一种韵文形式,盛行于元代。
小说: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